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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新消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月4日发布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条例》,将于3月10日起施行。自《条例》发布以来,新的规定,如需要获得许可才能开放自媒体,以及外资机构不能从事在线出版服务等,引起了业界的极大关注。近日,广电总局相关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采访时表示,按照现行标准,个人或机构利用媒体设立微博和微信公众账户属于信息内容的创造者或生产者,而微博和微信等网络平台服务单位主要纳入许可管理,即上述信息内容的提供者。

标题:广电总局确认:开设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不需要获得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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