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2字,读完约1分钟

赚钱快,惩罚轻。昨日,两名有电信欺诈记录的台湾嫌疑人表示,圈内有一个共识,即一旦他们被逮捕并返回台湾,他们将获得轻判,甚至被立即释放。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所教授范崇义表示,台湾没有关于电信欺诈的单独立法,在刑法中,电信欺诈被视为普通欺诈罪,最高刑期为五年。

标题:台电信诈骗嫌疑人:回台获轻判成“潜规则”

地址:http://www.j4f2.com/ydbxw/64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