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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各种版权作品开始转向更广阔的网络平台,传播速度更快、范围更广,催生了蓬勃发展的新兴数字创意产业。然而,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日益突出。日益猖獗的网络盗版、网络侵权和盗版不仅损害了作者和网络平台的直接利益,也使得侵权和盗版蔓延和扩大,给整个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害。

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呼吁加强网络版权保护

为此,两会召开前,全国政协委员、陶芬基金会主席聂振宁来到中国文字版权协会等机构,与作家、网络平台、新媒体运营商进行调研讨论,最终完成了《关于加强网络版权保护、促进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议案》。著名电视节目主持人白、全国政协副主席李从军、新华社副社长龙新南、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何建明、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会长、中国出版集团党委书记王涛、人民出版社社长等。由新闻出版界32名成员签字,聂振宁提交会议。

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呼吁加强网络版权保护

该提案针对我国网络盗版猖獗的现象和危害,提出了“严厉打击网络盗版,规范网络版权秩序”的若干具体建议。这个提议无疑是呼吁“重视版权”和“键盘作家”的声音。

巨大的商业潜力和零成本互联网盗版

据艾瑞咨询统计,截至2015年12月,移动终端在线文献的月覆盖率达到1.48亿人,其中,腾讯阅读集团综合竞争力遥遥领先,个人电脑和移动终端的月覆盖率达到6407.7万人。随着一批由网络文学改编而成的高声誉、高收入作品如《火中涅槃》、《华》、《迅龙战术》等的出现,网络文学的商业潜力开始显现,版权保护问题变得更加迫切。

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呼吁加强网络版权保护

提案中提到,目前,中国的网络版权侵权和盗版主要通过“网站”、“文档共享平台”、“云存储”和“应用软件应用”传播。其中,“网站”甚至形成了由盗版者、搜索引擎、盗版网站、广告商等各方组成的完整的利益链。这些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作者和真实网络平台的利益,也阻碍了数字文化和创意产业的发展。

根据《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白皮书》,如果2014年所有的盗版网络文学都按照正版定价,那么个人电脑的付费阅读收入损失将达到43.2亿元,移动终端的付费阅读收入损失将达到34.5亿元,衍生产品产值损失将达到21.8亿元,整个行业将损失近100亿元。

网络版权侵权和盗版的三大危害

该提案指出,网络侵权和盗版不仅损害了作者和网络平台的利益,也给整个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害。具体来说,它直接表现在三个方面:

1、损害作者和正版网络平台的利益。侵权和盗版的直接有害结果是作者的经济利益明显减少,严重损害了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影响了文学艺术和科学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艾瑞咨询(iResearch)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2014年,盗版给中国网络文学作者造成的直接损失约为77.7亿元,按照5: 5的比例,作者和网络平台的损失均达到38.9亿元。

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呼吁加强网络版权保护

2、损害网络文化创意产业的利益。侵权和盗版不仅损害了权利人的利益,还造成了“恶钱驱逐善钱”的不正常现象,降低了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的服务质量。盗版侵权者之间的恶意竞争严重破坏了网络文化创意产业的秩序。

3.阻碍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市场的发展。近年来,随着大量知名网络小说被改编成影视剧、电视剧和网络游戏,网络文学衍生市场发展迅速。如果任意纵容盗版,文化产业市场和文化衍生品市场也会受到很大的冲击和伤害,对国民经济造成损害,对国家形象造成不利影响。

只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我们才能保证和鼓励创业创新

聂振宁、白、、李从军、龙新南等32名委员从规范行业秩序、规范搜索引擎、完善版权法律制度、强化司法权力、促进跨行业合作5个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具体建议。具体而言,它包括:

1.规范行业秩序,倡导和鼓励网络文学版权登记,建立网络平台备案制度。在逐步规范互联网行业秩序的同时,倡导和鼓励权利人进行版权登记,鼓励正版网络平台自愿向版权监管机构注册备案,以识别盗版网站。

2.规范搜索引擎的搜索功能,完善事后审计机制和惩戒机制。搜索引擎在网络盗版中扮演着媒体的角色。正版网络平台注册备案制度逐步建立后,版权监管机构可以通过筛选向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提供“白名单”或“黑名单”,以屏蔽和消除盗版网站链接。完善搜索引擎服务商的后审机制。

3.制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或《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办法》,尽快完成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完善著作权法律制度,为数字文化创意产业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4.加大司法机关查处网络侵权盗版的力度,使侵犯版权的网络企业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例如,对拥有大量侵权版权作品并产生巨大社会影响的网络平台企业引入惩罚性赔偿,并鼓励对网络侵权行为适用诉前禁令规则。

5.促进新媒体、传统媒体和版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合作,构建网上作品及时归档、网上转载报酬支付、网上盗版监测监管和网上版权纠纷调解的综合平台。开展权利人和行业版权信用体系研究,探索建立“黑名单”和“白名单”制度,支持正版。

这些建议将有助于为数字文化和创意产业建立一个全面的版权保护机制,并指出打击网络盗版的具体方法。

主要赞助商:

聂振宁(陶芬基金会主席)

共同签署人:

白(著名电视节目主持人)

李从军(CPPCC全国委员会教育、文化、体育运动委员会副主任)

龙新南(新华社副社长)

何建明(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

李东东(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会长)

吴(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

张丕民(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

王秋(前中国国家广播电台台长)

黄友谊(原中国外文局副局长)

王涛(中国出版集团党委书记)

王庚年(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台长)

魏建华(原中央编译局局长)

欧阳长林(原湖南广播电视总局局长)

程伟东(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原总编辑)

黄书元(人民出版社社长)

张海涛(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主席)

韩三平(中国电影集团前董事长)

郝振省(中国编辑学会会长)

何崇源(原《人民日报》副主编)

张晓麟(前《求是》杂志主编)

冯丹丽(湖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香港新青年出版社董事长)

唐宁(《新民晚报》高级记者)

陈俊宏(人民日报副总编辑)

郭楚王(解放军报前社长)

王国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发言人)

卞进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任)

万杰(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

刘春(前《Sohu.com》编辑)

郁芳(中国国家广播电台首席播音员)

李国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总经理)

黄杨乐(深圳报业集团前总裁)

标题: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呼吁加强网络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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