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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璇表示,南都记者希望签名编剧不是想抹杀陈凯歌对这部电影的贡献。 她、任宝茹和陈凯歌三人在2008年9月至2009年7月间进行了多次研讨,完成了近一半的剧本(程婴儿带领赵孤成为屠岸贾的门客)。 之后,由于情况退出编剧团队,没有参加该电视剧。 她发现上映当天,看完电影后,程妻将赵孤误抱在官兵怀里等许多桥段,都是当时三人互动的结果。 “剧本只写了一部分,但后半部、战争、屠岸贾救赵孤、赵孤再求程婴逆求之等大架子上的任何设计都很相似。”

“《赵氏孤儿》编剧署名权引起争议 双方各执一词”

高璇说,上映后的电影和以前的剧本有很大不同,陈凯歌导演确实也很辛苦,但编剧认为工作很难量化,“我劳动,希望得到认可。 名言顺序应该被署名为“编剧”,而不是“前期剧本”。 高璇说,她自己不想把事情闹大,也不想进入法律程序。 “我发出声音,我只是希望大家能够重视编剧的权利,希望广电总局能听到我们的声音。 ”。

“《赵氏孤儿》编剧署名权引起争议 双方各执一词”

制片人陈红:“前期剧本创作合理”

陈红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前期剧本创作”对高璇来说是合理的,“我们尊重各自的身体事业,在明确这一点之前,我们核对了所有人签订的合同,并在律师的陪同下明确了这些签名。”

陈红说,当初双方约定2009年5月1日提交初稿,但由于高璇参加了“我的青春由谁决定”的推广活动,剧本没有及时提交。 双方再次协商时间后,提交了部分剧本副本双方有歧义,最终终止了合同。 “之后的剧本她们没有参加过。 然后在下一个剧本的创作中,到去年3月开机为止,演员每天拿到的剧本差别很大。 ”。

“《赵氏孤儿》编剧署名权引起争议 双方各执一词”

律师意见:“前期剧本创作”在法律上没有问题

高璇认为,只要参与,就必须签署“编剧”,而陈红认为,“前期剧本创作”已经是一个很好的定义,双方各有各的语言。 对此,记者采访了本报法律监察部郭旺生,他表示:“‘前期剧本创作’是擦边球的概念,难以定性。 著作权法有规定编剧的署长权限。 如果编剧完全不签名,参与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求,但“前期剧本创作”对创作者的参与是肯定的,所以这部法律的问题很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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