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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michael jordan起诉乔丹体育侵犯了姓名权,原本预定于年3月底上市的乔丹体育,其上市流程必须结束。 【扩展阅读:律师说中国乔丹起诉后上市机会才败诉的可能性很低】

■本报记者贺骏

根据相关资料,年11月25日,证监会发行评审委员会评审稿通过乔丹体育ipo申请,并按计划于年3月底前上市。

年2月23日,michael jordan宣布突然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乔丹体育未经许可滥用姓名和形象,强制乔丹体育停止侵犯姓名权行为,赔偿精神损失费5001万元,年3月5日,上海二中院

由于卷入诉讼,乔丹的体育发布会被中止。

乔丹体育在起诉中指出,中国《民法通则》对姓名权的保护适用于中国行业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michael jordan是美国公民,没有在中国居住过,不是中国行业的外国人,援引《民法通则》的规定,主张在中国境内姓名权与法不一致,没有诉讼主体资格。

“乔丹体育上市未果状告"飞人" 欲索赔800万美元”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姓名权客体必须是公民决定或采用的姓名。 中文“乔丹”不是michael jordan的名字,而是英美普通姓氏“jordan”的中文常规翻译,不构成我国法律下的姓名权客体。

据统计,中国公安机关户籍登记有4600多名中国公民姓乔丹,外国人姓或名翻译为乔丹更是不胜枚举,nba也有多名篮球运动员被中国媒体翻译为乔丹。 “乔丹”作为jordan的中文惯用翻译,与“汤姆”、“亚马逊(微博)”等英译词相似,并不专门用于michael jordan。 当然,michael jordan可以申请注册中文“乔丹”的商标名称,但没有行使这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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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michael jordan与耐克公司有着长时间的合作关系。 自2002年起,耐克先后10次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乔丹体育公司的“qiaodan”、“乔丹”等商标提出异议和争议,主张michael jordan的姓名权受到侵犯,但这些主张得到了支持 年,michael jordan在上海法院起诉乔丹体育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于3月、10月驳回了耐克取消商标的申请,再次声明“乔丹”不是michael jordan的名字,乔丹体育注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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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丹体育诉讼代理人、国浩律师事务所的马东晓表示:“michael jordan认为乔丹体育注册商标侵犯其姓名权利,损害商业利益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然后, 可以向法院提起商标确权行政诉讼寻求司法救济,该法可以更有效地维护姓名权利人的商业利益,《民法通则》只维护姓名的人格利益。 虽然michael jordan在上海的诉讼主张由其姓名派生的商业利益,但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保护姓名权的《民法通则》,这是一场混淆了法律关系的诉讼,是明显的不当诉讼(即误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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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丹认为,对这种已有行政机关定论并终止的商标纠纷,包装成michael jordan混淆法律关系、侵犯姓名权纠纷进行起诉,是滥用诉权的恶意诉讼行为。

乔丹体育说,我们尊重michael jordan先生在篮球行业的贡献和成就。 这次对michael jordan的起诉是不得已的事情。 michael jordan在乔丹体育上市关键时刻高调起诉,利用诉讼损害乔丹体育名誉权,阻碍乔丹体育ipo上市,影响企业商业快速发展计划。 这次起诉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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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丹体育认为,如果michael jordan认为乔丹体育侵犯了姓名权,应先与我方接触,表明处理意愿,或采取律师函等审慎措施,然后再进行诉讼。 但是,michael jordan在法院未受理前通过媒体公开诉讼文案,指责乔丹体育故意、不客气地滥用姓名和形象,让许多不明真相的人误解乔丹体育,严重损害企业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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