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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腾讯网3月14日消息,万达董事长王健林状告微信公众账户,要求赔偿1000万元。朝阳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微信公众账户顶级企业家发表的文章侵权,责令被告向王健林赔礼道歉,赔偿王健林精神损害及公证费7.5万元。2015年11月12日,顶级企业家思维在微信公众账号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王健林:淘宝没有死,中国没有富,电子商务还活着,实体已经死了,日本的孙正义趁渔夫(推荐阅读)”。王健林认为,该案涉及近4300字的文章恶意诽谤和中伤淘宝网和网上购物电子商务。本文自发表以来,三天内的阅读量已超过10万,并在社会上广泛传播,对王健林本人和大连万达集团的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共计1000万元。

标题:不是1000万 王健林诉微信公众号侵权案一审获赔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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