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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鞍山中考指标学校的政策正式公布! 其中,一中学指标517个,其他省例示的高中学校指标2401个。

今年我市省示范性高中执行指标学校政策鞍山一中学生招生计划(不包括各类特别招生)的80%分配给城市各中学,城市其他省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不包括各类特别招生)的100%分配给城市

在所在学校继续学习,学籍达到2年以上的考生享受省典型的高中指标上学政策。 考生是否享受指标的学校和县(市)区教育局(运营)负责审查。

普通高中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的鞍山一中录取的不同中学指标的上学最低分数差控制在30分以内,在回收分数差超过30分的低分考生指标的上学名额后,用于录用其他中学鞍山一中志愿的高分考生。 其他省例示的高中指标学校合格最低得分线是中学毕业入学考试总分的70%(560分)。

【要闻】重磅!鞍山中考指标到校名额分配来了

根据中学各校分配的省例示性高中指标入学并通过名额后,如有指标残留,统一回收后,采用其他中学填写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示例性高中志愿者高分考生。

作者:沈璐佳

标题:【要闻】重磅!鞍山中考指标到校名额分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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