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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

贵阳市一个接一个地出现

住宅租赁企业货款的“跑”

严重侵犯群众利益,

严重扰乱住宅租赁市场秩序。

市民反映的

熊先生:我们通过“优客友家”的住宅管理企业,于8月27日签订了位于贵阳市南明区遵义巷的3个居室一年的租赁合同。 签约后,搬家后一周就收到了这家中介企业卷绕行驶的消息。

张先生:我是望城坡麒龙快乐之家的租客,今年7月21日在安居客找到了这所房子,中介到“优客友家”,房租每月950元。 房子从7月23日搬家到2月,现在被房东赶出去了。

对此,贵阳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提出维权提示,立即设立职工专责班,以属地职工专责班的名义,在我市主要网站发表公告,顺利通报投诉渠道,及时向受害群体公布事件进展情况

而且,房东和承租人建议寻求合法的理性维权,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加剧双方的矛盾。

房东的租客上当了!

这些中介企业到底耍了那些把戏?

和多彩的妹妹一起认识

“高收入低出、长收入短支付”模式的风险极高

“高收入低出”是租赁企业明显高于该区域、该链接租金,由房东获得住房租赁经营权,双方形成委托租赁关系,然后租赁企业以低价租赁。 对外宣称“为扩大企业规模、占据市场份额做好了上市准备”,其实是以这种经营模式欺骗大众。

【要闻】观察!贵阳部分房屋中介卷款“跑路”,市住建局公布维权渠道→

“长收短付”由租赁企业与房东签订委托,租金按月支付。 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租金支付按年、季度收取,利用时间差形成资金池。 资金池达到一定程度后,直接卷钱跑。

从市住建局调查掌握的情况来看,这些“跑路”租赁企业大多是新成立的企业,被居住建设等主管部门多次协商,被命令停业整改,关闭、收拾办公室设施后,也没有按照规定向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再加上这种租赁企业优惠金额高,经营模式被掩盖,大众在太短的时间内识破了诡计,容易上当。

目前,国家相关部委确定有必要对这种高风险住房租赁公司实施高压政策,加强其监督管理,但没有明确禁止这种经营模式。

国家住宅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司的相关负责人在《住宅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银保监局、国家网信办公室(关于完善住宅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中表示:“部分高入低出的所谓住宅租赁公司实际上是真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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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学会和相关法律界人士表示:“这种房屋租赁公司有赖于利用网络的合法外套,建设一个平台开展租赁业务。 最后直接集资跑步是违法集资,应该严格管理,严厉打击”。

筹集非法资金,公然诈骗

这种行为真可耻

现在,

相关部门为解决这样的问题采取了那些措施吗?

各区政府尽快开通群众维权渠道。

年以来,市房屋建设局无视房地产中介、房屋租赁行业侵犯大众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了住宅租赁市场的监督管理,开展了系列从业,形成了高压冲击。 但是,预防打击中介的“跑路”,不仅仅是住宅建设部门是不够的,需要各区政府、部门密切合作,形成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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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务之急是立即设立从业专业班,开放群众维权途径。

一是建议南明区、云岩区、观山湖区政府立即设立从业专业班,研究制定具体的应对方案。

二是以属地员工专业班的名义,在我市主要网站上发表公告,发表企业“跑”后受害者大众的维权通报处分方法和流程,发表员工专业班的联系电话、邮箱和地址,畅通举报渠道,受害者之家

三、剩下的区(市、县)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居住建设等政府部门建议与街道办事处建立联动机制,扩大住宅租赁市场的巡逻。 要点对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经营模式的住宅管理公司进行全面的故障诊断,认识到这样的企业有很高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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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企业逃跑了

遗留下来的一系列问题还没有处理

其中最棘手的是

房东和租客各自的好处如何维持?

房东可以直接要求租客搬家吗?

房东和租客需要合法的理性维权

对此,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房东和出租人都是受害者,双方必须采取合法合理的手段。 过激的行为不仅无助于处理问题,而且自己也会承担相应的法律结果。

在发生的“退路”事件中,房东和管理企业之间大多是委托代理关系,房东无权转移承租人。 根据《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生效。 因此,作为代理人的信托企业实施的法律行为,使房东产生法律效力。 双方协议不成的,房东对合同性质或者承租人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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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房东如果采取破门而入、锁门、强制赶出承租人等极端行为,则会侵害承租人的权益,行为严重的情况下也有犯罪嫌疑,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公安机关对贵阳的“跑”租赁企业以诈骗罪嫌疑立案侦查,房东的经济损失必须等待公安机关的搜查结果,通过公安机关收回损失。

据此,市房屋建设局近期发行了《贵阳市住宅租赁资金监督管理业务通知》《贵阳市住宅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住宅租赁公司开业报告管理的通知》,要求住宅租赁公司开设我市唯一的“监督管理专用账户”。

房屋租赁产生的租金、押金直接由承租人交给监督管理银行,监督管理银行根据各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直接向房东发放租金,在制度上确保租金、押金安全,防止房屋租赁企业的卷绕逃跑。

另外,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强租赁市场的巡逻监督管理,支持合法诚实经营的公司,早期发现市场中的问题并早期处理。

租房子需要注意。

中介企业需要更多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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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

资料来源:贵阳日报文芳阁

:赵野平

编辑:安轶伦

审查签名:王幸命令

原题:《观察! 贵阳部分房屋中介卷轴“跑路”,市住建局公布维权途径→“

阅读原文。

标题:【要闻】观察!贵阳部分房屋中介卷款“跑路”,市住建局公布维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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