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83字,读完约3分钟

日前,公安部设立的非法集资案件投资者信息登记平台公布了“电子租宝”案件的最新进展。根据公告,公安机关已经完成了对投资者身份信息的审查并反馈了结果。未通过审查的投资者可在2016年6月13日至7月13日期间提交审查申请。

蓝鲸tmt新闻,6月15日消息,日前,公安部设立的非法集资案件投资者信息登记平台公布了“电子租赁宝”案的最新进展。根据公告,公安机关已经完成了对投资者身份信息的审查并反馈了结果。未通过审查的投资者可在2016年6月13日至7月13日期间提交审查申请。

此外,在申请审查期间,未登记的投资者可以登记信息,公安机关将根据登记情况分别进行审查并给予反馈。

附上案件公告全文:

我衷心感谢“电子租赁”案例中的投资者对注册工作的参与和支持。经认真审查,现将有关审查情况和申请审查的要求公告如下:

一、审计情况

(a)审计状况。投资者注册的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即注册信息)和投资信息。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完成了对身份信息的审查,现在正在反馈身份信息的审查结果。经审核确认,本案为投资人(包括投资“电子租赁宝”和“芝麻理财”),反馈为“通过”;否则,反馈就是“失败”。

(二)投资信息审计。司法审计是结合各种信息和数据进行的。司法审计完成后,投资信息审计将单独反馈。

(3)相关问题。一些投资者的注册信息存在以下问题:

1、未填写姓名或身份证号码;

2.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不真实或不准确;

3.注册“注册信息”后,未点击“提交审核”;

4.未注册的投资信息。

第二,申请复审

(1)申请复审期限:2016年6月13日至7月13日。

(2)审查适用范围:身份审查反馈为“失败”的投资者。

(3)复审申请:投资者通过本案登记系统进行操作,并提交复审申请。

(4)注意事项

1.在申请审查期间,注册投资者(包括通过和未通过身份审查的投资者)可以修改注册信息,但通过身份审查的投资者不能修改注册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信息;

2.未提交“注册信息”的投资者应及时提交;

3.在申请审查期间,未登记的投资者可以进行信息登记,公安机关将根据登记情况分别进行审查和反馈;

4.投资者可以多次修改注册信息,以申请审查期结束前最后一次提交的信息为准;

5.投资者如对审查工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公安部网站的“警民互动”版块或向其居住地或举报地的公安机关举报。

第三,其他人。投资者登记的信息将成为公安机关依法办案、配合统一处置涉案资产的重要参考。公安机关将不遗余力地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宣布。

公安机关“电子租赁宝”案件工作队

2016年6月13日

标题:“e租宝”案进展:已完成投资人身份审核

地址:http://www.j4f2.com/ydbxw/13349.html